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5-2029年外电源维保及供电设备抢修服务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5-2029年外电源维保及供电设备抢修服务委外项目
二、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5-2029年外电源维保及供电设备抢修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项目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核心人员至少提前30天进场)。
本项目最高限价:3273.69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系统维保业绩,或者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系统建设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合同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2);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5年8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3.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八、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59599aa美高梅集团官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上发布。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9-86080219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15105797654
十二、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