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市轨道交通集团数字档案室成功获评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成为金华市首家通过该项测评的国有企业。
2022年10月底,市档案局组织专家组赴我公司开展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测评。专家组对集团公司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系统功能、档案资源、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测评。专家们一致认为,集团公司数字档案室系统功能完善,契合企业业务,硬件设施配备符合要求,实现了档案资源数字化、档案利用网络化,同意通过“浙江省示范数字档案馆”测评。
集团公司智慧档案用房面积为2185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763平方米,另设借阅室、加工室、接收室、消毒室、阅读目录室等档案相关用房。档案库房按照“九防”要求配置了智能密集架、消毒柜、除湿机、视频监控系统、防入侵报警系统等各类设备设施,档案出入库采用RFID档案管理系统,档案库房管理工作统一使用综控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库房能够满足集团公司20年以上档案保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