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4次主任委员会,对《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公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远及运营公司立法专班人员参会。 会议首先听取了《条例(草案)》有关内容的汇报,主任委员会委员表示《条例(草案)》立足市轨道运营特点及发展需要,内容详实,具有可行性。同时,与会人员围绕草案重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出重要实施意见。 会后,郑公民董事长要求立法专班充分吸收会议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确保立法工作落地成效,为轨道交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